行政处罚概况
2026年7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此次处罚由三部分组成: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并责令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1月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立案调查。在查办过程中,专案组通过现场调查、大数据分析、算法解析以及听取携程陈述意见等方式获取证据。
核心垄断行为
经调查,携程自2020年以来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其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利用平台规则和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种垄断行为:
- 强制独家合作:携程通过“特牌”体系,以给予最多流量倾斜和权益支持为激励,诱导交易额高、服务品质好、用户吸引力强的酒店经营者选择“特牌”,并要求其不得与竞争性平台开展合作。据报道,该要求通常由业务经理口头传达,若酒店违反则会被限流、置底或摘牌。
- 强制全网最低价:针对“金牌”和“无牌”酒店,携程要求其在携程平台的价格必须全网最低。携程利用“调价助手”和“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及人工手段,在无需商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调低价格。有酒店负责人反映,节假日480元的房价曾被系统改至130元。
此外,携程利用技术手段监测上述实施情况,并通过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性措施保障行为执行。
影响与后续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携程上述行为排除了市场竞争,限制了酒店经营者的跨平台经营和自主定价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并加剧了行业“内卷式”竞争。该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后续,市场监管总局将督导携程全面整改并公开整改措施,以保障酒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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