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与指导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在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和循环经济促进法要求,并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后印发的。
《规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执行过程中,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旨在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发展目标与量化指标
《规划》明确了分阶段的发展目标:
- 到2030年:覆盖生产、消费、回收、利用全链条的循环经济体系将更加完善。具体量化指标包括: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
- 到2035年: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建立,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核心任务与实施路径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首先是筑牢减量化基础。广泛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深入推进行业清洁生产,并积极推进全社会绿色消费。
其次是提升资源化水平。重点抓好工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推进农林业生态循环发展,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同时,释放传统“城市矿产”资源潜能,加快补齐包括“新三样”在内的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短板。
再次是扩大再利用规模。推进海外优质再生原料进口利用,扩大再生材料应用规模,促进高水平再制造,并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发展。
此外是畅通回收网络与产业升级。强化产业侧废弃物精细收集,推动社会源废弃物规范回收,提升重点品类废弃物回收能力。在产业升级方面,将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培育壮大循环经济服务业,并强化行业监管措施。
最后,《规划》强调要强化制度和政策保障,开展宣传引导,并加强循环经济国际合作。
组织实施与保障机制
《规划》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地方各级政府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注重系统施策,增强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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