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军操纵市场被罚没1.75亿元
7月24日,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方某军操纵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在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间,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封涨停、连续交易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格。
调查认定,方某军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操纵市场行为共6次,违法所得合计8158.76万元;此外,单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市场行为共12次。山东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银行流水、证券交易记录、证券账户资料、情况说明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山东证监局认为,方某军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八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于6次单次违法所得超100万元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158.76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对于12次无违法所得的行为,处以120万元罚款。综合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8158.76万元,处以罚款9358.76万元,罚没总额共计1.75亿元。
在调查过程中,方某军在被告知行政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后,未要求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根据决定,方某军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纳入库。
赵某等四人共同操纵股票被罚没约6.27亿元
除上述案件外,证监会于7月17日披露另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2020年,赵某、全某山、王某华、班某钦四名自然人因共同操纵相关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约1.57亿元,并被处罚款约4.7亿元,合计罚没金额约6.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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