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结果
2026年8月20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集团)、被告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以及被告人许家印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 恒大集团: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88.2亿元;
- 恒大地产: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元;
- 许家印: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许家印作为恒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集团运营活动,管理并控制恒大地产、恒大财富、恒大南昌等多家企业,投资领域涵盖地产、物业、金融等。
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采取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手段虚增资产、隐瞒负债。由此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
此外,恒大集团及许家印通过行贿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违法套取信贷资金和保险资金归恒大集团使用,实施了单位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等犯罪。许家印还利用担任恒大地产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组织财务造假,并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
法律认定与定罪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恒大集团与被告人许家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及单位行贿罪;许家印个人行为还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告单位恒大地产的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
法院指出,上述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公私财产权益,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由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且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相关涉案人员判决
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还公开宣判了恒大集团相关涉案人员的案件。法院依法对甄立涛、柯鹏、许腾鹤、许智健、杜亮、梁栋等56人判处有期徒刑,刑期在一年十个月至十八年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对该部分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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