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对伯利兹及巴拉圭相关官员采取反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于2026年10月12日发布决定,对伯利兹和巴拉圭的两名部长级官员采取反制措施。
针对伯利兹官员的措施
中方决定对伯利兹外交、外贸、教育、文化、科学和技术部长弗朗西斯·丰塞卡(Francis Fonseca)采取反制措施。
外交部指出,近年来伯利兹个别反华政客出于一己私利,顽固支持伯利兹同中国台湾地区保持所谓“邦交”关系,并在涉华问题上采取一系列恶劣言行,损害了中方核心利益。
为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并反对“台独”分裂行径,中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丰塞卡实施以下措施:
- 冻结其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 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 对其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范围包括香港和澳门。
该决定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针对巴拉圭官员的措施
同时,外交部宣布对巴拉圭通信和技术部长古斯塔沃·埃米格迪奥·比利亚特·萨玛涅戈(Gustavo Emigdio Villate Samaniego)采取反制措施。
中方认为,巴拉圭个别反华政客出于一己私利,顽固支持巴拉圭同中国台湾地区保持所谓“邦交”关系,在涉华问题上采取一系列恶劣言行,损害中方核心利益。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中方对比利亚特采取的措施包括:
- 冻结其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 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 对其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范围包括香港和澳门。
该决定同样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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