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近日,篮球媒体人付政浩在谈及刘翔与上海体育局关于商业收入分配的争议时,回顾了姚明在登陆NBA前后经历的类似收入分配问题。付政浩认为,国家队超级明星的商业收入分配长期以来是中国体坛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

收入分配方案及争议

付政浩指出,在姚明2002年登陆NBA之前,上海市体育局曾援引国家体委时代的运动员商业收入文件,要求参与其NBA收入的分配。当时的具体分配方案为:姚明本人获得50%,上海市体育局获得20%,中国篮协获得15%,上海男篮获得15%。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经过姚明的抗争以及舆论的施压,姚明最终只需要缴纳税后收入的3%-5%。姚明在自传中也提到,最终相关方只拿到了其收入中的小部分。

后续进展与结果

随着姚明在NBA的个人影响力提升,美国媒体也对上海市体育局和中国篮协分摊姚明工资的情况提出质疑。付政浩提到,由于中国篮球本身不缺钱且上海市注重面子,从2004年起,姚明便无需再缴纳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