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自然人合计被罚没逾5亿元

中国证监会10月1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周吉锋、周吉辉、陈秋航三名自然人因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被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超过5亿元。

周吉锋、周吉辉操纵证券市场被罚没约3.28亿元

经证监会调查查明,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周吉锋与周吉辉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操纵相关股票。两人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了相关股票的交易价格及交易量,违法所得共计81,951,026.14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81,951,026.14元(其中周吉锋承担65,560,820.91元,周吉辉承担16,390,205.23元),并处以245,853,078.42元罚款(其中周吉锋承担196,682,462.74元,周吉辉承担49,170,615.68元)。

此外,针对周吉锋采取了以下措施:

  • 证券市场禁入:采取5年禁入措施,期间不得在原机构或任何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证券市场禁止交易:采取3年禁止交易措施,期间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或挂牌的所有证券。

在陈述申辩与听证中,周吉锋主张其仅充当咨询顾问角色,交易标的及策略由其他方决定,请求免予处罚,但该主张未被证监会采纳。

陈秋航内幕交易被罚没近1.82亿元

证监会查明,陈秋航涉及内幕交易及泄露内幕信息。相关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该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3月22日形成,于2024年10月11日公开。

陈秋航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陈秋航控制并利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并在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25,811,500元;同时在10月8日至10日期间将内幕信息告知他人。

证监会决定没收陈秋航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5,811,500元,并处以1.55亿元罚款,对其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近1.82亿元。

陈秋航在申辩中提出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不具有主观故意、违法所得计算错误及量罚过重等意见,但均未被证监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