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反制原因

北京时间2026年7月23日晚,欧盟正式发布第21轮对俄制裁措施,将14家中国内地和香港企业列入制裁名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欧方制裁的理由是这些企业“帮助俄罗斯规避出口限制”,但中方认为其中多为贸易公司,该制裁毫无事实依据。

针对上述行径,中国商务部于7月24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将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核心管控措施

根据商务部公告,自2026年7月24日起,针对名单内实体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 禁止出口: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14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
  • 禁止转移: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14家实体。
  • 立即停止:目前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 特殊申请: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管控名单涉及实体

此次被列入名单的14家欧盟实体分布于意大利、德国、法国、波兰、荷兰、捷克、保加利亚、立陶宛等多个国家,涵盖企业和高校等机构。

具体名单包括:意大利的拉法特集团(Lafert S.p.A.)和嘉耐特公司(Garnet S.r.l.);德国的辛德豪瑟材料有限公司、莱茵金属公司(Rheinmetall AG)和安特拉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法国的InPACT公司、三五实验室(III-V LAB)和Cavok UAS公司;波兰的维戈尔光电公司和弗罗茨瓦夫理工大学;荷兰的IHC公司;捷克的太脱拉卡车公司;保加利亚的Opticoelectron集团以及立陶宛的Ekspla公司。

相关分析与评价

北京语言大学国别和区域研究院副研究员董一凡分析认为,这14家欧盟实体均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参与了国防军工产业链的不同环节。采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是国际上履行防扩散义务的通行做法,有助于防止相关物项被用于研发、生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被用于加剧冲突、破坏地区安全的军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