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调查启动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违纪违法事实
经调查核实,张建龙在思想与工作落实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对党中央有关要求只表态不落实,且在审查过程中对抗组织审查。
在纪律执行与人事管理方面,张建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并接受宴请;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权力运行与经济利益方面,张建龙被指贪欲膨胀并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其利用职务便利,在以下具体领域为他人谋利:
- 林地占用和专项资金审批
- 野生动物利用许可
- 工程项目承揽
处理结论与后续安排
调查结论认为,张建龙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 给予张建龙开除党籍处分
-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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