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不良行为核查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于8月21日发布通报。该中心作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在核查中发现,部分专家在参与由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首轮评审及立项评审的多场景视频会议过程中,存在应回避未回避的不良行为。

处理结果与涉事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审定,确认以下7家单位的7位专家存在的应回避未回避行为构成严重不良行为: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北京医院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针对上述行为,科技发展中心给予这些专家“3年内不再邀请参与科技发展中心承担的项目(课题)管理活动”等处理。目前,相关处理结果已告知专家本人,并已将其纳入科技发展中心的专家不良行为清单。

后续安排与管理要求

通报指出,对于后续相关部门针对上述不良行为采取的其他处理措施,科技发展中心将进一步合并执行。

科技发展中心表示将持续对评审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专家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广大评审专家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持良好的学风作风,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并强化责任担当,以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