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7月4日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该意见强调,应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主线,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促进资产高效配置,维护所有者权益,并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与监督管理,以守牢资源安全底线。
在目标设定方面,意见提出到2030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将更加健全,实现履职主体更加明确、资产家底更加清晰、整体保护更加有力、资产配置更加高效、考核监督更加完善,确保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和全部国土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将运转顺畅,全面建立系统完备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管理水平实现全面提升。
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的措施
为实现摸清家底的目标,意见提出了两方面的具体制度建设:
- 完善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调查范围覆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荒漠等各类自然资源以及国家公园等国土空间。通过统筹实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和监测、国土空间动态监测,以及体系化开展海洋综合调查和优化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全面掌握自然资源本底。同时,推进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基于统一时空基准构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加快调查监测工作的数字化转型。
- 健全清查统计核算制度:融合运用自然资源调查、国土空间监测、确权登记、分等定级估价等成果,定期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旨在查清实物量、探索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并摸清资产底数。此外,建立清查成果年度更新机制,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完善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常态化编制,并探索开展自然资本核算。
产权制度与权利体系
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用益物权等权利体系,并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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