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启动大规模系统性修订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是该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2015年较大幅度修订之后的一次大规模系统性修订。修订草案在学校食品安全、新业态监管、罚款计算方式等多个维度寻求突破,旨在系统回应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
强化校园及重点人群食品安全监管
针对校园餐安全,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设了“学校食品安全”专节,以提升立法层级并强化法律刚性约束。具体措施包括:
- 明确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 规定学校食堂可承包但责任不能“外包”,需对资质、采购、加工进行管理,大宗食材须双人查验;
- 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陪餐制度,相关负责人需与学生同食。
覆盖网络新业态与引入智慧监管
面对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修订草案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首次将直播带货纳入调整范围,并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各方主体责任,实行分级备案管理。同时,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在监管手段方面,修订草案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视频信息接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监管部门将被赋予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限,实现线下实地检查与线上AI视频巡检数据比对相结合。
优化执法机制以解决基层难题
针对社会关注的“小过重罚”及“职业打假人”争议,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主要处罚条款统一改为货值金额倍数罚,旨在使罚款数额与违法规模更精准匹配。此前,执法实践中出现过如“榆林毒芹菜案”中货值20元芹菜被罚6.6万元,以及职业打假人密集举报饭店“拍黄瓜”凉菜等现象,此类案件的行政复议占用了大量行政和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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