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网络指控
近日,一名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帖称,2026年8月在杭州滨江区云杉郡公寓电梯内,一名40多岁的男邻居以“找茬”为由将其困住,并用下体和屁股蹭她、顶撞她且将其推倒在地,并发布了相关视频。该女子称在阻拦过程中不慎划伤对方手臂,随后对方报警,而警方以“证据不足”未认定猥亵,男子反向其提出5000元赔偿。
警方调查结果与事实认定
8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平安滨江)发布警情通报,明确指出该女子控告遭受殴打、猥亵的说法与事实不符。警方通过调取全量监控视频查明,事件起因为邻里纠纷:
- 冲突起因:2026年6月6日18时59分,王某某(女,24岁)的宠物狗跑至邻居李某某(男,40岁)家门口,李某某用脚驱赶导致双方发生口角。
- 肢体接触:争吵中,李某某手指王某某面部,王某某及朋友高某某(女,25岁)拍打李某某手部,导致李某某手臂、手指轻微抓伤。
- 电梯情况:李某某报警后要求对方在现场等待民警,在王某某两次欲乘电梯离开时,李某某用背部阻挡其离开,过程中高某某在旁拍摄视频并怂恿王某某倒地。
- 历史纠纷:2026年4月14日,李某某曾因王某某宠物狗在其家门口撒尿导致快递损毁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案件在审。
处理结果与后续措施
在行政处理方面,警方认定王某某、高某某拍打李某某手部是为了阻止其辱骂和阻拦,李某某用背部阻挡王某某是为了要求其等待民警,因此依法对王某某、高某某以及李某某均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针对网络传播情况,公安机关已对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发帖人王某某立案调查。同时,微博平台对搬运和拼凑不实内容、引发群体对立的涉事账号采取了禁言30天并扣除近期全部收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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