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事件经过

小西门卫生院医生陈俊南在接诊一名十五六岁的职专女生时发生医疗事故。该女生因与同学打架被改锥扎伤被送至急诊,由陈俊南单独接诊。接诊时,患者体表可见伤口为皮外伤,但有一处伤口被内裤遮挡。陈俊南作为男医生,因考虑到男女之别且女孩本身存在抗拒,未坚持完成完整查体,亦未检查遮挡部位,仅进行了简单处理后让女孩在留观室休息。

随后,陈俊南因处理其他急诊病人遗忘了该患者。直到派出所人员寻找该女孩时,才发现其已昏迷。经检查,该女孩心跳停止、瞳孔散大,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结果与责任认定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该女孩被遮住的微小扎口斜向刺入并刺破了腹主动脉,这是唯一的致命伤。该伤口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但若当时进行仔细查体是可以及时发现并抢救的。

针对此次事故,童主任批评陈俊南在医生眼中将病人区分男女。医院最终向家属赔付80万元。龙院长认定此次事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对陈俊南个人处罚5万元,该款项分三年从其工资中逐月扣除。

相关人员后续情况

陈俊南在事故后认为自己的羞耻心、怯懦和疏忽导致了女孩死亡,并意识到自己无法胜任急诊外科工作,随后递交辞职信离开了小西门卫生院。

此外,陈俊南被描述为性格温和活络且能共情病人,但心理素质较差,天生怕手术和急诊,抗压能力弱。他学医是顺从父亲陈主任的安排,而非主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