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作案手段
近日,央视曝光了一起通过网络实施的隔空猥亵案件。一名50岁的男子苏某某通过伪装成16岁女性的身份,在社交媒体上结交未成年人。其中,10岁的受害者晓棠在社交媒体上结识了自称16岁的“姐姐”,对方以交友、处闺蜜为借口添加其好友,并利用晓棠对青春期的好奇心,有预谋地将话题引导至“姐妹私房话”,要求其拍摄并发送私密照片和视频。
为了诱导受害者,苏某某采取了先发送号称是自己身体私密部位的图片和视频,并以“我发了你也发”的方式要求对方配合。在晓棠发送部分照片视频后,由于恐惧和不安感增加而尝试拒绝,苏某某随即利用之前的照片和视频对其进行威胁恐吓。最终,晓棠向母亲求助并由家长报警。
受害者情况与调查进展
经警方调查确认,除10岁的晓棠外,本案中还涉及一名11岁的未成年受害者。此外,办案人员在苏某某的手机中发现了10名高度疑似受害者的线索。
法律判定与量刑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4月24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苏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办案人员认定其行为存在“多次”这一加重情节,导致量刑升格。最终,法院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亦表述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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