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审宣判结果

8月26日,据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透露,山西晋城“肉店老板杀害合伙人及顾客共3人”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忠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罪事实与经过

根据判决书记载,事件发生在2025年9月4日。当时,王某忠前往两人共同经营的肉铺买肉,合伙人李某将刀递给王某忠让其自行割肉。处于情绪不佳状态的王某忠产生杀害之念,随即用刀捅刺李某脖子,并持店内菜刀朝李某的头面部及脖子挥砍,导致李某当场死亡。

在杀害合伙人李某后,王某忠又将两名前来买肉的顾客杀害。

责任能力认定与家属回应

在责任能力认定方面,被告人王某忠在作案时虽处于抑郁发作状态,但在实施犯罪时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针对一审判决结果,两名被害顾客的家属以及李某的家属均表示满意。其中,被害顾客家属高女士表示,死者为其母亲和表哥,且与王某忠系同村关系,作为顾客遭遇此类无妄之灾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