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经过

据定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4月25日21时40分许,在定边县定边镇某小区大门口,13岁的李明(化名)与陈某等人步行时,刘某因认为其几人行迹可疑,从身后踢了李明一脚。在李明等人质问时,刘某再次拍打其后颈部。随后,李明等人尾随刘某至某酒店附近,刘某与朋友郭某相遇,郭某与李明发生口角并将李明面部打了一巴掌,导致其受伤入院治疗。

李明向记者介绍,事发时他并不认识对方,在被踢和拍打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在持续报警过程中,郭某出现并要求接听其报警电话,自称是警察。李明在拒绝将电话交给对方后双方发生争执,随后被郭某掌掴侧脸。现场视频记录了李明在拨打110期间被一名男子掌掴的过程,李明指认该男子为郭某。

伤情诊断与影响

事发后,李明被带往派出所询问并前往医院检查。其父亲李俞提供的定边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李明于2026年4月27日入院,临床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及“耳鸣”。李俞称,孩子因心理压力一度近一个月未能正常上学,且因受惊后出现心理创伤,至今不敢出门。

处理结果与家属诉求

涉事人员身份经查为定边县公安局民警郭某和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定边管理部工作人员刘某。两人已于5月28日被行政拘留10日,并被处罚款1000元。

对于该处理结果,家属李俞表示不满意。他指出,孩子被打后至今未收到涉事人员的道歉,相关医疗费用由家属自行承担。目前,李俞和孩子希望对方能够正式道歉并作出相应赔偿。

相关争议与后续

关于事发状态,李俞称据其了解,动手打人的两人当时均处于饮酒状态。事后对方解释称,是因为看到孩子回家较晚“想管一下”。目前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具体处理结果尚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