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背景与目标
2026年7月2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统筹煤炭行业发展和安全新规十七条(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的出台直接源于2026年5月22日发生的长治市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该事故导致82人遇难。
新规旨在通过系统性重塑山西煤炭产业生态,锁死煤矿“超产”路径,打击违法用工、隐蔽工作面及数据造假等行为。同时,省政府办公厅研究确定将每年5月22日设为“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通过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培训安全技能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核心监管措施
- 清理隐蔽工作面:对查实隐藏采掘点、“阴阳图纸”等行为的煤矿,将责令停产整顿并撤出人员设备。对于拒不整改的煤矿,将依法采取关停、吊销证照、永久封井等措施。若相关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幕后操控人、最终受益人、矿长及外包队负责人等关键人员构成犯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严禁数据造假:针对故意包裹或风吹甲烷传感器、调低传感器精度、修改监控数据、屏蔽报警信息、增设“一键替换”后门等严重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将开展常态化巡检。
- 规范用工与准入:严禁煤矿企业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变相使用井下劳务派遣工。井工煤矿禁止将井下采掘或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发包,露天煤矿禁止将采煤等核心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此外,人员定位卡实行“唯一性管理”,未完成虹膜或人脸识别、人员精准定位、智能视频监测三重核验的人员不得入井。
综合治理与后续安排
新规提出强化“五量”数据贯通监测,涵盖出煤量、用电量、入井人员量、瓦斯涌出量和火工用品量。税务部门将对“销售量明显大于核定产能”的企业进行倒查。同时,将常态化开展违法用工、销售、金融、技术服务这“四链”整治,并创新强化审计监督和税务监管。
在考核方面,新规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将相关情况作为产煤县党政正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执行“凡提必核”。
为增强社会共治,新规鼓励全民监督,推广使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小程序,并对举报隐蔽工作面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给予重奖。
此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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