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公开征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沈阳市公安局于8月5日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此次行动旨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重点征集的十类新型黑恶违法犯罪
在本次线索征集范围中,沈阳市公安局重点列出了十类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 软暴力催收:指为追索债务,通过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 恶意索赔:指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或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以索要赔偿。
- 舆情敲诈: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或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或“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 务工敲诈: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在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或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或“餐饮费”,在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 碰瓷敲诈: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 强迫消费: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诱骗被害人消费,并利用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 色情敲诈:指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并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随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
- 裸聊敲诈: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或揭露隐私相威胁以索取财物。
- 网络套路贷: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或伪造相关信息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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