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起因与诉讼进展
位于江阴市祝塘镇的一家乡镇宾馆因名称中包含“金茂”二字,被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该宾馆老板戴勤兰表示,其经营的江阴金茂大酒店成立于2003年,店名取自宾馆所在地的金庄村和茂龙村两个村名的首字,且当地设有金茂路。
2024年6月,戴勤兰收到法院传票,上海金茂以商标侵权为由要求其赔偿80万元,并要求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据悉,此次诉讼并非个案,上海金茂同期集中起诉了9家含有“金茂”字样的市场主体,该宾馆是其中之一。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上海金茂的“金茂”系列商标在酒店及不动产领域知名度极高,涉案宾馆理应知晓该品牌,因此主观上存在过错。
在赔偿金额方面,法院考量了该宾馆作为乡镇小店的经营属性和平价定位,未全额支持80万元的索赔请求。最终判决该宾馆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合理开支64916.99元,合计赔偿金额为46万余元。
宾馆方回应与后续安排
针对此次判决,戴勤兰表示其感到委屈。她主张宾馆全程通过工商正规登记核准,2003年12月17日即通过原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经营二十余年从未被指出侵权。她认为宾馆定位为平价乡镇住宿,客房单价仅一百多元,与高端奢华的上海金茂酒店在装修、规模、档次及受众群体上差距悬殊,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或品牌混淆。
目前,该宾馆已将名称更改为“澄茂”。戴勤兰透露,宾馆近年经营惨淡,累计亏损超过500万元,已无力承担高额赔偿,目前已启动拍卖清算程序,并依法提起上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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