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三人因继承手机号引发纠纷
2025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温先生在母亲病故后,就继承其手机号码的问题将两名姐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据了解,姐弟三人对母亲其他遗产的继承并未产生分歧,但针对手机号码的归属产生了争议。由于该手机号码绑定了银行卡、支付账号、社交账号及家庭宽带等,且温先生一直与母亲共同生活,因此希望将该号码过户至自己名下继续使用。
运营商过户要求与法院调解
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运营商要求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继承权证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芳菲表示,运营商不认可家庭内部协议,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才能办理过户。近日,当地法院调解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促使三姐弟就亡母手机号码使用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温先生在获得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后,即可前往运营商办理过户手续。
手机号码权益的法律界定
针对手机号码的权益性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法官许红丹指出,手机号码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用户与运营商签署的是服务合同,获得的是该号码的排他性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关于手机号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法院给出了以下分析:
- 财产属性:许红丹认为,手机号虽无形,但绑定了预存话费、积分、会员权益,部分“靓号”在市场上有交易价值,且与银行、支付工具绑定的验证码功能直接关系到财产安全。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崔霞表示,法律未明文规定手机号使用权不能继承,且其不属于“依其性质不得继承”的财产。
- 虚拟财产认定:基于民法典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原则,手机号使用权可归入虚拟财产范畴,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在本案中,温先生及其两名姐姐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其母亲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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