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指控
林某为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一家烧烤店的老板娘。据林某自称,她与镇政府公职人员杰某(化名)于6月26日初次认识。6月28日晚,林某在自家店里与朋友聚餐期间叫杰某过来喝酒,随后林某在醉酒状态下前往店内厕所,于23时52分左右被杰某推入厕所并反锁房门,在被控制住双手后遭到性侵。
林某表示,事后因顾及经营场所的颜面与声誉,未第一时间报警。次日,林某的丈夫发现杰某发送的不寻常聊天信息,遂以林某口吻约见杰某,随后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报案。6月30日,筠连县公安局筠连派出所出具了以“林某被强奸”为由的《受案回执》,杰某于7月1日被释放。
相关影响与初步处理
根据筠连县公安局筠连派出所7月3日的处警登记表,林某因认为被强奸案一直未办理而割腕自杀,后被朋友发现送医。律师介绍,筠连县医院诊断林某患有重度抑郁症,需要24小时专人陪护。
7月16日,筠连县公安局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向林某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林某及其家属随后申请刑事复议,但筠连县公安局于8月10日出具《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认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程序合法。
复核进展与各方回应
林某在不服复议结果后,向宜宾市公安局申请复核。2026年9月7日,宜宾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复核决定书》明确,筠连县公安局刑事复议认定事实错误,确认“有犯罪事实”,并撤销了原《刑事复议决定书》。
针对上述指控,涉事公职人员杰某在接受采访时否认强奸林某,并表示两人之间存在一些误会。林某于9月11日表示,尽管市公安局已确认有犯罪事实,但截至目前,筠连县警方尚未告知其是否已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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