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车祸离世及事故认定

据相关资料显示,家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的陆先生(殁年43岁)于2024年5月期间,在天津照顾患癌手术治疗的父亲,并利用晚上时间骑车跑外卖挣钱。

2024年5月5日晚上11时左右,陆先生在送完最后一单外卖准备回家时遭遇车祸不幸离世。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张家窝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指出,事发时23岁男子韩某驾驶小轿车以每小时102公里的速度行驶,与陆先生驾驶的未依法登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陆先生当场死亡。

交警最终认定,小车司机韩某与陆先生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

财产分配与葬礼争议

陆先生的妹妹陆女士表示,事故后涉及一笔共计24万元的费用(含养老保险等),其中12万元由妻子黄女士拿走,另外12万元给了父母。

此外,保险公司赔付了106万元的交通事故理赔款,但因孩子身份原因,该款项被汇入了法院账户。

在葬礼环节,陆女士称2024年7月2日陆先生在天津火化时,黄女士未带孩子出现,骨灰盒由陆女士的两个未成年儿子捧着。随后骨灰被送回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举行葬礼。

陆女士回忆,黄女士于7月3日晚带8岁儿子参加葬礼,但在7月4日上午下葬后,并未按照当地守灵7天的风俗让孩子留下,而是在当天中午便带着孩子离开。

DNA鉴定结果

由于黄女士在葬礼上的表现,陆先生的父母产生怀疑。随后,公婆以想见孙子为由将孩子带回,并私下进行了DNA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该8岁孩子与陆先生以及其祖父母之间不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