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起因
根据检方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李某与妻子刘女士在近一年时间内因家庭琐事多次产生矛盾。刘女士曾多次请求其弟弟刘某(38岁)出面协调处理。由于感情不和,刘女士提出离婚,但李某对此表示不同意,双方因此心存积怨。
事件经过
2025年12月31日晚11时许,李某在与唐某、蔡某喝酒期间,通过微信与刘女士发生言语冲突。随后,李某在前往唐某家喝茶时,趁人不备从厨房拿走一把不锈钢厨刀并揣在口袋中,随后乘坐网约车前往刘女士住处。
2026年1月1日00时21分,李某到达刘女士住处并在门口大声吵闹。在刘女士试图关门时,李某情绪激动并多次用力推门。期间,李某向蔡某发送消息称“我准备坐牢了”,并向其老表黄某发送消息称“我要弄死个人,大不了给我判23年”。
在刘女士及其母亲任某劝说无果后,刘某被电话联系至现场处理此事。刘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产生推搡,李某随即掏出准备的不锈钢厨刀捅刺刘某,随后又两次挥刀但未刺中。李某在现场大声呵斥刘某,随后刘某后退倒在客厅沙发上。随后到达现场的刘某堂姐夫妇亦遭到李某用刀指威胁。
伤亡鉴定与法律进展
警方到达现场后控制了李某。经鉴定,刘某因被单刃锐器刺戳胸部导致心脏破裂、大失血休克而死亡。
检方认为李某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7日上午9点30分在1号法庭一审开庭审理。
刘女士向记者表示,她已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法院能够对凶手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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