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顶岗发现

退役军人毛开旺于2000年12月退伍,一年后被安置到河南省台前县公路局(现为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毛开旺称,当时单位接收其档案后要求其在家“等通知”,其父亲多次询问进展均被告知“安置的都没有上岗”。随后毛开旺随父前往山东省打工并在禹城市落户。

2017年,毛开旺在看到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后回到台前县询问,得知自己的岗位已被他人顶替。通过县委编办调取的资料显示,“退役军人安置介绍信存根”为毛开旺之名,但个人基本信息表上的名字变成了“毛开武”,且身份证号被划掉,而拼音码仍为“Mao kaiwang”。

补偿协议与后续争议

在毛开旺向纪委举报后,顶替者被清退。2021年,台前县公路局与毛开旺签订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10万元,并承诺恢复其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和待遇。据相关资料,毛开旺将理应获得的27.7万元补偿降至10万元。

协议签订后的5年间,毛开旺多次要求恢复身份未果。今年6月,毛开旺收到单位发出的“告知函”,称双方劳动关系已实质解除,此前支付的10万元补偿款属于不当得利,要求协商解决。

单位回应与处理主张

7月22日,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回应称,2008年毛开旺的户口和档案相继落在山东省禹城,应视为其主动解除了与公路局的劳动关系。该负责人表示,2021年工作人员在未调查清楚情况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现经查实,单位将起诉毛开旺要求返还10万元补偿款。

针对此事,有观点质疑公路局在2002年至2017年间未能及时安排工作及明确身份,且质疑档案在2008年被调至山东的过程及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