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宣判

8月31日,网红白冰与前员工褚某某涉及檀指间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二审宣判,上诉人白冰败诉。

二审判决书指出,白冰提供的证据无法推定檀指间公司是其代持股东。法院认为一审法院驳回白冰请求确认檀指间公司名下股权归其所有的诉请符合事实与法律规定,因此驳回白冰及冰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该案一审于今年5月6日宣判,白冰此前请求判令檀指间公司持有的冰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股权归其所有并办理过户,但被法院驳回,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白冰负担。

税务问题与双方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通报显示,2021年至2024年间,白冰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等共计911.18万元。税务部门最终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总额为1891.24万元。

前员工褚某某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与白冰的矛盾源于一年前的税务稽查,称稽查发现白冰有一千万收入未在公司申报,并指责白冰在偷税漏税问题上想让他“顶包”。

5月13日,白冰在一段长视频中控诉前员工联合他人侵吞公司资金并设局陷害,称税务风波源于被团队背叛。白冰指称褚某某通过公司代持冰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股权及虚增工资等方式长期侵占利益,并指称关联人员姜某私自转移公司账户543万元现金用于起诉冻结其个人资产(包括别墅和账户),导致其无力补缴税款。

相关人员回应

针对白冰的指控,姜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白冰在视频中采取断章取义的方式发表不实言论,大部分内容为虚构。姜某表示,冰哥(上海)文化传播公司是由他注册成立的,股东身份信息由白冰和褚某某提供,从未有过代持股东之说。

天眼查数据显示,姜某曾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5年9月25日期间担任冰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