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26年3月14日,住客钱先生与对象入住桔子酒店(南京南站南广场站前中心店)。钱先生称,3月15日早上8点多,两人在房间内亲密时听到外面有电钻声,在其多次喝止且拨打前台电话后,施工人员才离开。钱先生认为,酒店维修人员在事前未通知的情况下突然从外部打开窗户,存在故意侵犯隐私的嫌疑。
事发后,钱先生向南京12345及华住集团投诉。3月23日,桔子酒店工作人员承认未核实房间内是否有客入住就进行维修,且窗户防盗链损坏,表示已处理当事员工并愿弥补损失。此前,钱先生要求书面盖章道歉并赔偿4000元,但酒店方要求其签订放弃投诉和诉讼权利的协议,钱先生未接受。
核心进展与庭审争议
10月27日,钱先生以合同违约、侵犯隐私为由将南京驿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件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东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未进行宣判,调解结果为无果。
- 原告主张:钱先生及其代理律师孟小龙认为,维修人员打开窗户及隐私安全被侵犯是事实,酒店已构成合同违约,理应道歉。钱先生强调,维修工当时修错了房间窗户(此点称酒店工作人员曾承认),且他事后尝试发现窗户可以完全打开,并非只能打开15度角。
- 被告主张:南京驿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当时是安排维修工更换、加固松动的铰链,窗户仅能打开15度角,最多看到电视机背景墙,无法观察房间内情况,不存在侵犯隐私。酒店方称事发后已诚恳道歉,目前表示不再道歉,但可以合理赔偿1000元。
后续安排与诉求
庭审结束后,钱先生表示其立场和诉求始终未变,要求酒店进行正式的书面盖章道歉以及合理的赔偿。针对酒店此前的道歉,钱先生认为该信件为员工手写且签名疑似同一人,态度不诚恳,因此坚持要求正式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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