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魏家犯罪集团系列案一审宣判

2026年10月13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安市人民法院对魏家犯罪集团系列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判决结果

  • 魏怀仁、陈大卫、廖景芳三人被判处死刑;
  • 魏青涛、康敏、熊恒星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 苏红相、邓子达、陈龙江等5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二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没收财产及驱逐出境等处罚。

犯罪事实与规模

自2019年起,以魏怀仁、魏青松(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集团,与由魏榕、魏青海(均另案处理)及魏青涛领导的亨利犯罪集团合作。该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及掌控的武装力量,在果敢老街设立了多个犯罪园区,吸引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

这些犯罪集团自行或伙同“金主”实施了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在内的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122亿余元。

严重暴力犯罪

在人员管理方面,魏家犯罪集团杀害了两名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此外,魏家成员陈大卫利用其控制的武装力量肆意杀人,导致两名中国公民死亡。

法院认定与背景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怀仁、魏青涛等人组织、领导、参与犯罪集团实施了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在内的七项罪名。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判决。

此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魏怀仁犯罪集团提起公诉。据悉,在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犯罪专项工作后,通过中缅双方的警务执法合作和打击行动,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案已全部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