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撤销离婚诉讼

8月13日,当事人朱女士透露,其丈夫唐先生已主动撤销此前提起的离婚诉讼。根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该离婚纠纷案于7月1日立案,原告唐先生于8月11日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于8月13日裁定准许撤诉。朱女士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若无新事实或新证据,男方在半年内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刑事立案监督获受理

在民事诉讼之外,朱女士针对丈夫与第三者使用伪造证件的行为寻求刑事追责。此前,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出示的通知书显示,两人因使用伪造证件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执行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5月16日。朱女士认为仅行政拘留不足以涵盖假证来源及可能的刑事犯罪,遂向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

8月13日,朱女士确认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寄来的刑事监督案件受理书。目前该案件进入三个月的审查答复周期,朱女士期待法律给出公正结果。

事件背景与相关诉讼

该事件起因于2025年,朱女士发现丈夫唐先生与另一女子使用伪造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接受辅助生殖治疗并培育出胚胎。朱女士在发现情况后向医院反映,院方表态将封存胚胎。

随后,朱女士将丈夫、第三者及医院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案由为人格权。起诉书请求判令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判令第三者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处置涉案胚胎。该案于7月30日上午一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

此外,朱女士还采取了其他法律行动。8月3日,她向无锡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丈夫涉嫌重婚罪的刑事自诉材料,并向南禅寺派出所反映情况。8月11日下午,她向无锡梁溪区人民法院申请要求第三者返还涉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部分。

胚胎处置争议

关于胚胎的最终去向,双方说法不一。8月5日,男方表示胚胎已在律师见证下销毁,但朱女士称其并未收到任何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