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外国人定义与治理背景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三非”外国人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具体涵盖未通过正规口岸入境、签证到期未离境以及未办理工作许可而就业的三类违法情况。

案件侦办数据与进展

国家移民管理机构在治理“三非”问题上投入了大量力量:

  • 2025年,全国移民管理机构侦办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1.8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6万余人,打掉犯罪团伙488个,挂牌督办重特大案件229起。
  •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2026年7月10日的通报,2026年上半年,全国移民管理机构侦办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1.1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4万余人。
  • 同时,在深化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的治理过程中,共查处遣返1.19万人。

治理目标与经济影响

此次清退行动旨在保护普通劳动者的就业权益。非法就业人员由于缺乏合法身份,其工资水平通常远低于市场价,且雇主无需缴纳社保或工伤保险,且此类人员在遭遇欠薪时缺乏维权能力。

这种用工模式会导致本地工人岗位被抢占、工资被压低,使得合规经营的企业在成本竞争中处于劣势,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影响就业市场的公平性。

相关处罚措施

为了遏制非法聘用行为,现行规定采取了经济处罚手段:

  •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每聘用一人罚款一万元,罚款总额不超过十万元。
  • 若存在违法所得,将一并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