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湖平受贿案判决结果
江苏省有关部门通报,南京博物院原院长徐湖平在担任南京博物院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促成商业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徐湖平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外,根据调查情况,徐湖平已被开除党籍,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受赠文物管理问题及相关责任处理
此次处理与南京博物院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相关。据调查,1959年庞增和向南博捐赠了包括《江南春》图卷在内的137件画作。上世纪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且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并违规批复,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至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针对违规调拨销售书画等问题,原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原省文物总店的相关责任人张某等人,因履行岗位职责不力或执法监督责任不到位,负有相应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这些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开除、撤职、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调整职务以及批评教育等处理。
后续治理措施
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已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相关部门表示将认真汲取教训,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安全管理专项治理,通过改进和完善文物管理制度,确保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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