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关于平湖“5·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2026年5月29日17时30分许,龙岗区平湖街道竹高塘新村7号303出租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名空调维修工死亡。

事故起因于租户王某有发现自用空调不制冷,于5月22日联系空调维修师傅江某坚约定于5月29日上门维修,费用为110元。5月29日17时19分许,江某坚与老乡曾某清一同到达该出租屋。江某坚在确认空调制冷剂不足后,安排曾某清清洗内机滤网,随后江某坚佩戴安全带爬到窗台上向窗外移动,在此过程中不慎坠落至室外地面。事故发生后,王某有与曾某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江某坚被送往深大华南附属医院抢救,但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直接原因:江某坚选择了低强度且不牢固的室外晾衣架作为安全带的挂点装置。现勘证据显示,掉落地面的晾衣架钢筋有摩擦痕迹,江某坚坠落时产生的下坠力破坏了晾衣架,导致安全带挂钩滑出,安全防护用品未能起到防护作用。
  • 间接原因:江某坚的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未能识别出晾衣架不牢固的危险因素。同时,江某坚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此外,调查报告提到死者江某坚,男,38岁,广东梅州人,为灵活就业人员,有癫痫病史。

赔偿与善后处理

2026年7月17日,平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业主刘某明、租户王某有及江某坚家属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一次性赔偿江某坚家属6.8万元。

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6.8万元人民币。该费用具体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交通费及住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