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8月19日,辽宁辽阳的朱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产检时,因医生工作疏忽误服了一瓶含有甲醇的有毒液体,随后出现身体不适并住院治疗。据朱女士介绍,事发时间为8月7日,当时她怀孕约6个月,前往该院进行糖耐检查。接诊的高姓医生要求其自行从办公桌纸盒中取药,而葡萄糖口服液与该有毒液体被放在同一个盒子里。朱女士称,在取药后曾两次询问医生确认,对方均表示“就是这个药”,且医生在提醒其水杯水量不足300毫升时,并未发现药给错了。

朱女士表示,在饮用后发现液体没有甜味,查看药瓶后发现标注为“新柏氏细胞保存液”,且显示含有甲醇,吞咽及皮肤接触均会中毒。随后她询问医生,医生承认疏忽并表示“是我马虎了”。朱女士在发现误服后自行催吐,并在该院进行了洗胃并住院。她反映在住院期间感觉宫缩加剧且多项血液指标异常,但不确定是否与服错药有关。

医院通报与处理进展

8月20日,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情况通报,承认8月7日孕妇朱某某在产科门诊进行糖耐量筛查产检时误服了新柏氏细胞保存液。院方分析认为,导致该事件的原因包括:接诊医生将新柏氏细胞保存液与筛查所用的口服葡萄糖粉混放存放、现场核对不严、宣教指导流程落实不到位以及院内制度执行不严格。

关于患者情况,医院通报称,在朱某某告知误服后,医院立即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多学科会诊和母胎监护并将其收入院治疗。经国内权威医疗机构检测,朱某某误服后24小时内的血液甲醇浓度检测结果为0,无中毒反应,且孕妇和胎儿的各项指标在连日监测中均正常。

后续措施

针对此次事件,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已对涉事医生采取暂停执业处理,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后续的调查处理工作。院方对本次事件深表歉意,并承诺将全面开展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过积极整改和强化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医院表示将持续做好对该母婴的安全监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