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背景与伤亡情况
去年7月10日中午,浙江省的于女士(化姓)驾驶车辆携带父母及两个女儿在淳安县域内走亲戚。车辆行驶至淳安县枫树岭镇红光村墩月线1公里+100米处时,被路边坠落的一块石头砸中。
根据淳安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现场勘验笔录,该落石的长宽高分别为84厘米、71厘米、47厘米。事故导致车辆近山一侧的前后座侧门及车身框架出现大面积不规则状凹陷和变形,车辆结构被破坏,前后车窗玻璃均碎裂。
此次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于女士的6个月大女儿被砸中后很快去世。其67岁的父亲在副驾驶位受伤严重,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其患有颅内损伤、脊髓损伤,并伴有全身多处骨折及创伤性血气胸等。
赔偿争议与法律诉讼
于女士的丈夫王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后,处理孩子丧葬事宜及老人治疗共花费约10万元。家属曾尝试与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协商责任和赔偿问题,但未能达成一致。
在责任认定方面,双方存在分歧:道路管理部门认为责任在于滚落山石的山体所在地,而山体所在地则认为事故发生在公路上,应由道路管理方负责。
由于协商未果,于女士及家人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等多家单位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9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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