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妙丽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9月2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第5版刊发了题为《微光也可指迷津》的署名文章。文章作者王妙丽现任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一级警长,同时拥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等称号。
徒手夺刀事件回顾
王妙丽在文中回忆了今年元旦假期的经历。2026年1月3日晚,她在河南省漯河市街头带着孩子外出时,路遇两名男子发生争执,其中一人从三轮车座下抽出尖刀。王妙丽在将孩子推到一旁后冲上前阻拦,徒手夺刀制止暴行。此次行动导致其脸颊、耳部等处被划伤,脸部缝合了30多针。据医生称,其中一处伤口紧贴颈动脉,若再深一寸则危及生命。
针对此次事件,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委于2月4日在郑州召开表彰大会,授予王妙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和“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7月1日,她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教育矫治工作感悟
王妙丽于2003年12月入警,进入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期从事教育矫治工作。她在文章中表示,在这一岗位上,考验的不仅是危急时刻的冲劲,更是面对迷失灵魂时的耐心与温度。她认为戒毒所的功能不仅是强制隔离,更是“治病救人”,旨在拯救沉沦的心灵并挽救破碎的家庭。
文中提到,她通过个性化戒治方案和心理疏导帮助戒毒人员。例如,她曾邀请一名入所时内心封闭、曾获街舞赛事奖项的18岁人员小李担任教练,帮助其重获信心。王妙丽表示,对被反复否定的人来说,被信任比被管教更重要。目前小李已回归社会成为街舞老师,并加入禁毒宣传志愿队伍。
王妙丽在文中指出,戒毒不能止步于高墙,需联动社区建立康复指导站以防止矫治断档。她透露,在20多年工作中,她参与帮助了1200多名戒毒人员实现“重生”。同时,她强调禁毒宣传是“上游筑坝”,应提前筑牢全民防毒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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