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在宁夏,一名15岁的女孩在帮母亲将退货快递扔向楼下时,不幸从5楼坠落身亡。据查明,女孩的母亲张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条牛仔裤,因试穿不合适申请退货并选择上门取件服务。快递员到达小区后与张女士联系,张女士要求快递员快到楼下时再打电话,称其会让女儿把包裹扔下去。当快递员到达楼下并确认取件码后,张女士让15岁的女儿马某将包裹从5楼扔下,马某在站在榻榻米上扔包裹的过程中不慎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律诉讼与判决

事后,张女士及其丈夫将快递员所在的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赔合计人民币744,410.25元(其中已支付20万元,暂计544,410.25元)。一审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21.1万余元,原告不服提出上诉。9月20日,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认定快递公司承担三成责任,需赔偿29.6万余元。

责任认定分析

  • 快递公司责任:法院认为,快递员的职责是上门取件,而非在楼下等待客户扔包裹。在客户提出让小孩从5楼扔东西这一非正常取件方式时,快递员没有拒绝也没有提醒其危险性,而是配合完成了取件,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履职有瑕疵”。同时,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对工作人员负有安全规范培训和管理义务。
  • 监护人责任:法院判定母亲张女士承担主要责任。理由是其作为监护人,指示未成年女儿站在榻榻米上将快递从5楼抛下,应当预见该指令可能导致孩子探身窗外发生危险,未尽到法定的安全监护与危险防范义务。
  • 女孩自身责任:法院认为15岁的孩子已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和认知水平,应当知晓站在5楼窗边向下扔东西的风险,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因此也存在一定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