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26年7月31日,陈女士(化名)携带一双儿女在天津东疆湾沙滩景区游玩。据报道,两名孩子在景区使用浮漂圈定的正规泳区下水约10分钟后,先后被海蜇蜇伤。陈女士先救起腿部被蜇无法站立的儿子,随后发现女儿也遭蜇伤。
送医后,儿子伤情较轻,但女儿病情迅速恶化,出现肺水肿、呼吸衰竭等症状。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诊断为接触海蜇后中毒、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低钾血症及代谢性酸中毒。从被蜇到转入重症医学科(ICU)抢救的时间不足4小时。接诊医生表示,如此危重的儿童病例十分罕见,若现场处置及时,大概率可避免病危后果。
救援争议与环节缺失
家属陈女士指称,在风险提示、现场救援及急救处置三个环节均存在缺失:
- 风险提示:陈女士称在购票入园及进入沙滩区域过程中,无工作人员口头提醒,也未看到海蜇警示标识。
- 现场救援:陈女士称女儿遇险时,距离不足5米的浮筏救生员在孩子试图登筏求助时,以“筏子只能坐一人”为由拒绝接应,且未及时下水救援,直至陈女士游至孩子身边后才下水。此外,陈女士请求一名保安人员照看被救起的儿子也遭拒绝,最终由保洁人员帮忙。
- 急救处置:陈女士称上岸后未获专业救助,在景区救助站内,仅一名工作人员能找到生理盐水处理伤口,而当事经理在看过伤情后称“观察一下就可以了”。陈女士随后自行拨打120急救电话。
景区回应与后续进展
针对上述情况,景区工作人员确认7月31日出现海蜇蜇伤风险属于突然爆发。对于救生员未及时施救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表示仍需核实,但承认水上浮筏值守人员虽为救生员,但因此前未发生类似情况而未做相应培训。此外,景区承认救生员无专项培训,医务室缺乏专业急救设备。
在费用方面,陈女士称医疗、住宿、交通等费用合计39599.67元,景区已先后垫付2.2万元医疗费。
目前,陈女士已通过律师拟好民事起诉状,拟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起诉景区经营方,要求赔偿实际发生的医疗、交通、住宿费用、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起诉状认为,该4A级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风险警示、海蜇防范和应急救助均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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