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女店主因销售未注册产品被捕
2026年7月1日,菲律宾国家警察(PNP)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伊莎贝拉省考亚延市(Cauayan City)第一区巴朗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由菲律宾国家警察刑事调查和侦查组(CIDG)伊莎贝拉省外勤分队、FDA代表及当地警方协调执行。行动中,一名化名为“金”(Jin)的中国籍女性店主被逮捕。
据通报,执法部门在现场查获了包括气雾杀虫剂、蚊香及其他消费品在内的937件物品。这些产品均未取得菲律宾FDA颁发的必要产品注册证书(CPR),涉案总价值约为100,972比索。
法律依据与监管逻辑
根据菲律宾《2009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第9711号共和国法案),所有受监管的健康和消费品的生产、进口、销售、分销和转让,必须持有FDA颁发的有效产品注册证书(CPR),以确保产品符合政府关于安全、质量和功效的标准。
当局指出,杀虫喷雾和蚊香等产品被归类为“家用危险产品”(HUHS),属于FDA监管范围。由于未注册产品未经评估程序,其安全性、质量和功效无法得到保证,可能使消费者面临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官方表态与处罚标准
菲律宾国家警察总长何塞·梅伦西奥·C·纳尔塔特斯(Jose Melencio C. Nartatez Jr.)强调,PNP致力于支持政府打击危害公众的未注册消费品扩散,并将继续执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菲国警局长补充称,不会允许未经充分检验且可能对公众构成危害的产品蔓延。
嫌疑人金某预计将因违反第9711号共和国法令而面临指控。根据相关规定,违反该法案的处罚最高可达10年监禁,以及50,000至500,000比索的罚款。
相关案例与合规提醒
近期菲律宾执法部门加强了对未注册消费品的查处。除本案外,5月在巴丹省有1名中国公民和3名菲律宾人因销售未注册杀虫剂被捕,涉案12万比索;6月在布基农省有7人因销售“地沟油”被捕,涉案550万比索;同月在达沃市有1人因经营未注册食用油被捕,涉案314万比索。
中国驻菲律宾使领馆提醒在菲中国公民和企业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合法从业并合规经营。对于从事商品销售、批发或进口业务的经营者,需注意产品本身的注册证(CPR)与进口通关是两条独立的合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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