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近日,湖南衡阳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发生一起引发关注的医患纠纷。一名71岁的胡奶奶于8月21日因摔伤入院,前期病情平稳。8月26日下午两点多,该患者在病房从病床上意外摔落,经医护复查确诊为突发性脑梗。
核心进展
主治医生告知家属,患者需紧急手术保命,预计总费用约6万余元,经医保报销后个人需承担约一半,因此要求家属预缴3万元才能安排手术。当时在病床前的老伴使用老年机无法转账且无大额现金,请求先手术后补缴被拒绝。随后,患者儿子陈先生通过电话提出先缴1万元、余款到院后补齐的方案,同样遭到拒绝。
双方僵持二十多分钟后,医生要求家属签署一份表明主动“拒绝手术”的文书。当晚8点左右,陈先生将母亲转至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救治。目前,该患者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出现了右侧身体瘫痪、知觉缺失及语言功能丧失等症状。
各方回应与争议
涉事医生回应称,要求缴费是按照医院规定办事,未缴费无法进行手术。家属则认为在紧急情况下应优先救人。网络讨论中,部分观点认为家属内部对费用存在分歧,且在移动支付便捷的当下凑齐费用并非难事。
针对此事件,衡阳市卫健部门回应称,医院应以救死扶伤为第一职责,并将对此事展开调查。目前,涉事医生及医院方面拒绝接受采访。
相关制度参考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急危重症患者先行抢救,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拖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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