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摆拍头骨标本被处分
10月29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官网发布通报,一名2026级新生在10月14日的解剖实验课后,将大体老师头骨标本用于摆拍,并将照片配以戏谑文案发布至朋友圈,此举引发广泛争议并造成不良影响。《大象新闻》报道称,该新生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包括“握不住他的手没关系,我们可以握头骨”,且照片中显示其将头骨戴上眼镜并手握头骨。
针对该事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已对涉事学生采取批评教育,作出校纪处分,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校方在通报中强调,大体老师是无言良师、大爱奉献,敬畏生命与心怀仁爱是学医之本,学校后续将严格实训管理并强化医学伦理教育。
校方澄清“刻字”传闻
在事件发酵过程中,网络上传播有信息称,部分骨骼标本上被写有“死了骨头还被我玩”等轻佻字句,部分网友认为刻字与摆拍行为出自同一学校同一批学生。10月30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明确回应,在骨骼标本上刻字的学生并非该校学生。
法律专业人士观点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认为,经过加工的教学骨骼标本已脱离原始尸骨,属于教学用具。他分析称,侮辱尸体罪的对象是安葬或留存状态下的遗体和尸骨,若未造成骨骼结构性毁坏且情节显著轻微,则不构成犯罪,但由于涉事学生发布的内容挑战了公序良俗,应当受到学校处分。
此外,付建律师指出,若学生破坏死者遗体或遗骨,捐献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据《民法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学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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