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举报情况

近日,有读者向媒体反映,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宋某某在2008年参加高考时,存在学籍户籍资料造假的行为。宋某某此前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录取为本科生,随后在该校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于2019年博士毕业后被引进至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担任教师。

调查结果与学历处理

陕西省教育厅在2024年12月出具的处理意见书中指出,经渭南市教育考试中心调查,瑞泉中学没有宋某某的在校就读信息及学习轨迹,确定其在瑞泉中学无实际就读经历和学籍。据此,相关部门确认宋某某在2008年高考过程中存在学籍资料弄虚作假的行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要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需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撤销宋某某的本科学历。目前,宋某某的本科阶段学历已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撤销,学信网同步显示其学历信息为“已撤销”。

校方处置措施与现状

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于7月24日确认了相关举报属实。该校党委已于2021年12月给予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采取了降低绩效工资、取消第五轮岗聘晋级资格等措施。

针对举报人关于本科学历取消后,后续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是否成立以及其是否能继续教书的质疑,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在2024年3月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发函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协助核查。核查结果显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仅取消了宋某某的本科学历学位,其硕士、博士学位仍予以保留。目前,宋某某仍在该校任教,职称为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