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调查启动

2026年6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国家疾控局针对婴幼儿纸尿裤甲酰胺问题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该调查组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和研究论证,并全面深入地进行了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涉及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追责问责。

责任人员于某衍的处理结果

通报指出,于某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在未经伦理审查且未取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学研究活动和样本检测;在未确认检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情况下,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这些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规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研究,于某衍受到以下处罚:

  •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并处以五年禁止从事医学临床研究的行政处罚;
  • 降低岗位等级,由副主任医师(7级)降为主治医师(9级);
  • 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 撤销其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整合与转化医学中心的特聘主任职务。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相关人员处理

通报认为,于某衍的问题暴露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在临床检验实验室样本管理方面存在疏漏,且发布信息不规范。

针对履职不力问题,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 党委书记张某法给予诫勉;
  • 党委副书记、主任刘某明给予批评教育;
  • 党委委员、副主任苏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科教部副主任王某给予警告处分;
  • 科研科科长朱某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免职。

后续整改措施

中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已责令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此次整改将与该中心的年度评优评先和评审评价工作挂钩,采取核减名额、下调等次等措施。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医疗机构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不完善、作风建设不扎实等问题,将持续推进全面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医疗和医学研究行为的教育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