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涉案人员处理
7月23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景区发生一起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的事件。自治区相关部门与博州成立了联合工作组进驻景区开展全面核查整治。
公安机关通过现场走访、询问证人、传唤涉案人员及调取现场视频查明,一名景区工作人员在进行票务核验时,与新疆某旅游客运公司司机王某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在冲突过程中,先后共有7名景区工作人员参与了殴打行为。经自治区相关领域医学专家、援疆医疗专家联合诊断及法医伤情鉴定,王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对涉案的7名景区工作人员分别处以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并每人处罚款1000元。
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问责
针对此次事件暴露的管理问题,相关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 景区运营单位: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苏某德因落实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 票务运营单位: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吴某军及检票主管龚某海,因落实票务核验、安检人员管理责任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均被给予撤职处分。
- 管理机构:赛里木湖景区党工委被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予通报批评。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刘某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蒋某东因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均被给予诫勉处理。此外,管委会副主任张某琦因落实旅游发展、市场管理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注:S4中该项描述未完结)。
治理优化与后续安排
除追责外,景区还针对公众关注的自驾服务费问题进行了优化调整。原先按“人”收费(75元/人)的模式被优化为按“车”收费,并设置了过渡期便民收费标准。
通报明确,将督促全区涉自驾收费服务的旅游景区尽快制定优化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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