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盗窃经过

1986年出生的男子申某此前曾因犯盗窃罪多次获刑,并于去年9月刑满释放。今年1月,申某在福建省南安市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

今年1月25日下午,申某前往南安市洪梅镇的一座寺庙,将自己的个人收款二维码覆盖在寺内四个功德箱原有的收款码上。截至1月28日,申某通过该手段共计盗走香客扫码支付的钱款919.8元。

1月27日中午,申某再次前往南安市水头镇的一座寺庙,试图将个人收款码覆盖在主功德箱的收款二维码上,但被寺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撕掉,导致此次盗窃未果。

除覆盖收款码外,申某在1月19日晚上还于南安市盗走了一辆两轮电动车,并于次日将其卖给二手电动车店,获利人民币700元。

抓获情况与涉案金额

今年1月28日17时许,南安市公安局民警在一采耳店内将申某抓获。申某在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1月30日,南安市公安局从申某处扣押了收款二维码一张,以及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1619.8元。

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申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由于其多次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

在量刑考量方面,法院认为申某部分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从宽处理;此外,本案赃款及赃物部分折价款已被扣押,也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将全部予以追缴并退还受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