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案发经过
2019年1月,贵阳市女子黄某被其丈夫张某杀害并抛尸于黔灵山附近山坡。据调查,张某与黄某于2012年结婚并育有两个女儿。2019年1月19日晚,两人因进菜问题发生争执,在黄某提到流产孩子并非张某亲生后,张某失去理智将其掐死。事后,张某将尸体肢解并用水煮,分装在黑色塑料袋中抛弃于市郊深山。
为了掩盖罪行,张某删除了黄某手机的指纹,并利用其手机发送文字信息及发布朋友圈,伪造黄某因“婚外情”离家出走的假象。黄某的家属在失联初期曾察觉其沟通方式由习惯的语音变为文字,但直到案发六年后的2025年,警方通过DNA比对确认了一具无名头颅的身份,案件才水落石出。
一审判决结果
2026年8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家庭内部矛盾以及其坦白、认罪悔罪的情节,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
在审理过程中,贵阳市检察院曾建议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张某的辩护人则主张证据不足,认为其行为仅构成故意毁坏尸体罪。
家属反应与抗诉进展
被害人家属对一审判决表示无法接受。9月8日,被害人父亲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提请抗诉申请书,请求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时,家属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要求全额支持52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家属在抗诉申请中提出了包括死因认定有误、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等六项请求。9月11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作出书面答复,认为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已正式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
被告人相关信息
张某曾有犯罪前科,2001年因抢劫罪、抢夺罪被判刑11年,于2008年刑满释放。
评论区
已通过 0 条 · 审核通过后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