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通报典型案例
近日,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通报了7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此次行动旨在推动常态化开展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信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具体案例详情
- 谢某某案例: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谢某某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处分。2025年3月,谢某某为发泄退休前被处分的不满,在代理主任宋某某提拔公示期间故意举报其违纪违法,经查不属实。谢某某因该行为构成诬告陷害,且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26年1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刘某案例:房县化龙堰镇庄房村原支部委员刘某因在赌场提供赌资牟利被行政拘留。刘某认为处罚过重影响考公,于2025年5月至7月多次举报办案民警李某某刑讯逼供,在反馈不属实后仍持续恶意举报。2026年4月,刘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王某案例:天门市岳口镇庙巷社区居民王某曾因寻衅滋事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王某捏造岳口派出所时任所长刘某某等人涉黑涉恶,以及法官高某、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马某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2024年8月,王某再次通过举报网站及抖音、微博等平台发布实名举报视频。经查其反映问题不属实,2026年1月,王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治理措施与后续安排
通报分析指出,上述案例中,有的行为是为了发泄私愤,在干部提拔公示期编造黑料以干扰选人用人工作;有的则是对执纪执法机关的处理处分不满,企图通过捏造事实构陷办案人员以改变结果。这些行为侵害了党员干部权益,浪费了监督资源并破坏了政治生态。
针对当前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各级党委被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明换届纪律。纪检监察、组织、审判、检察及公安机关将强化协同联动,将联合治理诬告陷害行为作为保障换届平稳有序的重要抓手。对于受到诬告、错告和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尤其是执纪执法一线的办案人员,将及时开展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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