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理进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潘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潘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近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对其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潘良在担任以下职务期间利用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助理政务专员、副局长、局长
-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
指控称,潘良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潘良在离职后,继续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同样特别巨大。
基于上述事实,检察机关认为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相关背景
公开简历显示,潘良,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籍贯江苏南京,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潘良于1975年4月参加工作,曾历任航天部劳动人事司、办公厅干部,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以及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副部长级)。
2025年1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潘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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