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朔就名誉权问题起诉李亮
2026年11月2日,资深媒体人、秦朔朋友圈创始人秦朔通过朋友圈宣布,已就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的相关言论提起名誉权诉讼。该案件由国浩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材料已提交至上海法院。针对此次起诉,李亮方面随后回应称将“积极应诉”。
“字节时间”论战背景
此次法律纠纷源于双方此前关于中国互联网时长分布的公开争论。10月26日,秦朔发表《可怕的红果与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援引野村证券报告中的QuestMobile数据称,2026年7月抖音在中国移动互联网使用时长前50款App中的份额首次超过微信;若合并计算字节系产品,其时长占比达40.9%,而腾讯系为29.1%。秦朔据此提出中国互联网正在从“腾讯时间”转向“字节时间”。
10月27日,李亮公开反驳该判断“极不严谨,纯属瞎扯”。10月28日,李亮进一步指出秦朔存在“几个基本常识性错误”。他认为,秦朔引用的数据(字节系占41.8%)并未达到《反垄断法》中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二分之一标准。同时,李亮强调该数据仅统计Top50 App,未计算长尾App及PC端时间,并非真实的中国互联网时长。李亮还表示,若算上参股投资控制的App,总使用时长应为腾讯系。
争议升级与指控
随着论战升级,李亮将关注点从数据分析转向对秦朔个人的评价。10月29日,李亮梳理了秦朔参加腾讯主办活动及推荐腾讯视频剧集的记录,推断“字节时间”的定性可能是由于“利益相关方”要求,并称秦朔的收费比普通自媒体高出数倍甚至十几倍,暗示其言论受商业利益驱动。此外,李亮在同一天将措辞升级为“非蠢即坏”。
秦朔认为,此次起诉的要害在于李亮在论战中采用了攻击批评者动机而非在事实层面驳倒批评的公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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